2016年1月3日星期日

電烘箱安全操作規程


一、烘箱要按照銘牌上所規定的溫度範圍使用。

二、烘箱必須保持接地良好。

三、烘箱附近不得堆放油盆、油桶、棉紗、布屑等雜物。

四、不得在烘箱旁邊進行洗滌、刮漆和噴漆工作。

五、電阻絲在底部的烘箱,要防止小零件落入工業烤箱烘箱底部與電阻絲接觸而造成短路。

六、打開烘箱門時必須先斷電,加溫過程中操作者不得離開。

七、不得在烘箱內存放物品,如工具、器材、零件及油料揮發物等。

八、經過汽油、煤油、酒精、香蕉水等易燃洗滌過的零件及噴漆過的產品,應在室溫下停放15~30分鐘,待絕大部分易燃液體揮發後,才能烘箱放入烘箱內烘烤。室內應注意通風。

九、烘箱在工作時不得進行清潔工作,更不得用汽油擦拭。

十、非金屬產昂放入烘箱內加溫,一定要按照工藝規程進行。

十一、烘箱工作前必須開放通風的閘門,以防爆炸。

十二、使用前要先檢乾燥機查自控裝置是否失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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